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规[2012]2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文化厅
发文时间: 2012-8-16
实施时间: 2012-9-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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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文广新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大基层政府对公共文化设施的投入力度,省财政设立了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会同省文化厅联合制定了《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文化部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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