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4-5-26
实施时间: 2014-5-26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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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市本级会计持证人员: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本级实际,对市本级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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