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涉税文书实施邮寄送达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5-30
实施时间: 2014-5-3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41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我局从2014年5月起将在全市系统对部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催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催缴通知书)采用邮寄的方式进行送达。为保证准确接收相关税务文书,请纳税人确保在税务机关登记的生产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税务通知接收人)等资料准确有效。
  相关提示:
  1.纳税人可以在我局网上办税2号窗:wssw.12366.gov.cn--查询区--“纳税人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自己在税务机关登记的信息情况,检查是否准确有效。
  2.如需变更联......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