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厦门市行使部分省级行政审批职权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2014]1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3-12
实施时间: 2014-3-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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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厦门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推进厦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动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委托厦门市在辖区内行使部分省级行政审批职权事项(见附件)。
  厦门市要切实做好承接相关审批职权的各项工作,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创新管理方式,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省法制办抓紧制定行政审批委托实施办法,省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工作,制定具体的交接办法,并对所委托的行政审批职权在厦门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委托厦门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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