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综[2013]10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2-11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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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测绘局、省档案局、省科协,各市、县财政局、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92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3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98号)等文件要求,我们对现行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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