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医疗卫生等部门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票[2011]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1-26
实施时间: 2011-1-2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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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医疗收费票据使用,根据《山东省财政票据管理使用暂行办法》(鲁财综〔2008〕54号),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医疗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10年度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省、市、县三级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直属单位2010年度财政票据(含医疗门诊和住院专用票据、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专用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捐赠票据及非税收入缴款书等)管理使用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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