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会[2011]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1-13
实施时间: 2011-1-13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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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中央、省驻济各单位:
  为确保我省会计人员信息的真实与完整,尽快实现会计人员信息全国通用,现根据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精神,对做好我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持有山东省(不含青岛市及其所属区、市,下同)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
  二、时间安排
  会计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工作从2011年1月10日开始,至2011年3月30日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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