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综〔2010〕9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综[2010]14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12-10
实施时间: 2010-12-1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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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各地认真落实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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