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综[2010]16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12-23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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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88号)、《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预〔2010〕5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以外的财政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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