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温政办发明电[2014]144号
发文部门: 温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5-26
实施时间: 2014-5-26
法规类型: 统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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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服务三农工作,提高政府决策水平,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12]106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业农村统计基础建设
  (一)健全稳定基层农业农村统计基础。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统计工作机构,配备1名以上的专(兼)职农业统计人员,负责本辖区内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农口部门统计工作。要充实优化村级统计调查队伍,明确专(兼)职统计人员负责村级统计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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