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4-5-27
实施时间: 2014-5-27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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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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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将于2014年6月11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0911”,证券简称为“国债0911”,是2009年6月11日发行的1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45元。
  二、本所从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10日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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