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中央驻鲁部门和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综[2009]6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7-14
实施时间: 2009-7-1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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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山东省边防总队、山东海事局、济南铁路局、青岛海关、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加强中央驻鲁部门和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切实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8]104号)、《关于开展中央单位财政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综函[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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