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涉及职业资格相关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综[2008]3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6-5
实施时间: 2008-6-5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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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物价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涉及职业资格相关收费的通知》(财综〔2008〕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切实将我省各类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收费行为的清理和规范工作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市、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要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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