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1-15
实施时间: 2014-2-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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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自治区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自治区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加强自治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73号)要求,结合我区具体情况,我们制定了《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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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医疗收费票据票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