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财[行]发]2014]97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1-26
实施时间: 2014-1-2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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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相应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和细则,并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附件1: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2: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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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