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财[行]发[2014]5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1-7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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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暂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暂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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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