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发[2014]54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5-16
实施时间: 2014-5-1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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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绥中、昌图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是地税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的重要手段。各级地税机关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切实将首问责任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稳步推进,落实首问责任制度涉及税务人员广,税收业务多,各地要及时制定落实首问责任制度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强化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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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doc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doc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