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9-4
实施时间: 2013-9-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292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分配程序,确保资金合理安全使用,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013年9月4日
  附件: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