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5-9
实施时间: 2013-5-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254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表:XXX地区(州、市)财政局20XX年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