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企[2007]6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7-24
实施时间: 2007-7-2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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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鲁政发[2004]13号)精神,省财政设立了“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对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机制。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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