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罚没收入征缴改革票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综[2007]3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5-25
实施时间: 2007-5-2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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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公安局: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公安厅《关于全省公安道路交通管理罚没收入征缴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综〔2006〕73号)和《关于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罚没收入征缴改革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公发〔2006〕261号)文件精神,结合新颁布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现将票据管理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关于新版罚没收入征缴改革的票据样式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及我省自2007年实行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对《山东省公安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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