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财政部收回原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行的财政职能的通知
发文文号: [94]财办字第2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4-8-5
实施时间: 1994-9-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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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各部、委、局、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建设银行分行:
  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94〕31号文)批准的财政部“三定”方案中的职责范围
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的情况,财政部决定并商得中国人民建设银
行同意,从1994年9月1日起,收回原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行的财政职能。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对各部门、各地区下达基本建设、地质勘探费支出预算,调整、划转
预算指标并负责办理拨款。
  财政部对国家开发银行、各有关主管部门下达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指标。
  二、以前年度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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