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府办[2014]2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5-9
实施时间: 2014-5-9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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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理精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工商登记前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各级工商登记机关要切实按照目录规范工商登记。要认真抓好改革后的市场监管工作,按照“谁负责审批,谁负责监管”与行业监管有机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明确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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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13项)、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108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