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会[2014]74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4-4-24
实施时间: 2014-4-24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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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市属主管局总公司、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加强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继续教育培训市场,提高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管理
  2014年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强化服务,注重质量,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一)培训对象
  凡持有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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