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二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会[2014]1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4-5-15
实施时间: 2014-5-15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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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二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4]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组织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材料报送程序
  具备《通知》中规定条件的申报人员,由本人下载并按《通知》要求填写《2014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二期)选拔培养申请表》(附件2)和《2014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二期)选拔培养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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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二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4]13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