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8-25
实施时间: 2006-8-25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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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企〔2006〕72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征缴、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大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欠缴清理工作力度
  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是财政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无权减免。各市财政部门要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对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征缴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于2006年9月15日前,将以前年度欠缴的场地使用费全部催缴入库,并将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和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征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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