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考核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建[2014]2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5-8
实施时间: 2014-5-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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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办),各省财政直管县(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办):
  现将《山东省节能考核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5月8日
  山东省节能考核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引导市(县)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实现全省节能目标任务,省级每年从节能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依据年度节能考核结果,按照因素法以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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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节能工作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