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徐州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徐州市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1999-6-18
实施时间: 1999-7-1
法规类型: 离任审计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79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徐州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1999年5月26日徐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制定
  1999年6月18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行任期经济责任,客观公正地评价其经营业绩,完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