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6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4-5-8
实施时间: 2014-5-10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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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5月10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4年第34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5月10日起,海关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税则号列:73045110、73045190、7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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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反倾销税税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