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14]11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5-14
实施时间: 2014-5-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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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税总发〔2014〕5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小型微利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小型微利企业发展,是保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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