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发文文号: 皖政[2014]3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5-3
实施时间: 2014-5-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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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现就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1.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审批事项,我省对应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除涉及跨设区市、需要全省统筹安排或需要总量控制、可能危及生态环境、生产安全等公共安全的特殊情况外,可下放给市县政府的要彻底下放。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接住并管好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防止监管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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