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文资[2014]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4-5-7
实施时间: 2014-5-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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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主管部门:
  为规范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以下简称中央文化企业)2014年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和《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7]309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投资收益,国有资本收益申报收取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具体体现。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严格按照国务院、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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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7:《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应交利润)申报表》《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国有股股息、股利)申报表》《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国有产权转让收入)申报表》《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企业清算收入)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