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认真组织贯彻《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会[2005]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5-2-1
实施时间: 2005-2-1
法规类型: 其他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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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农业局:
  为了加强和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财政部颁布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新会计制度贯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紧密配合,精心组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贯彻措施,确保该制度顺利实施。
  二、认真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宣传、发动和培训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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