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公众微信及手机版客户端的公告
发文文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4-16
实施时间: 2014-4-1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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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提升全区国税系统纳税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国税部门与社会公众、纳税人之间实时便捷的互动交流,新疆国税局开通了“新疆国税12366”公众微信,并在新疆征纳互动平台电脑版的基础上研发了手机移动客户端(纳税服务直通车)。公众微信和手机移动客户端借助移动互联网信息传递快、互动沟通强等优势,实现了纳税服务触手可及、掌中完成。
  一、功能简介
  “新疆国税12366”公众微信提供“信息公开”、“办税服务”和“涉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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