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换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会[2008]96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9-23
实施时间: 2008-9-23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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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实施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的需要,财政部重新设计印制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要求在2008年完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换发工作。按照财政部的部署并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厅决定从即日起启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换发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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