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工[2013]1303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9-9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30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市财政局、发改委,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发改委:
  为进一步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规范和加强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我们重新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