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进户执法项目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5-5
实施时间: 2014-5-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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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对依据《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甬地税征[2007]177号)规定设立的“通过税收管理员对新办登记户的登记信息必须进行实地核查”的条款予以取消,不再采取进户方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5月5日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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