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申报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采购[2014]80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4-5-7
实施时间: 2014-5-7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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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我们对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可以同时委托多家代理机构。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总项目进行合理分项,并按照分项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分别进行“项目申报”.分项后可根据需要再进行分包。
  二、包含集中采购品目的混合类项目,集中采购部分必须委托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其他部分可以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三、总项目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或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无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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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分项申报的操作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