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函[2014]45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14-4-4
实施时间: 2014-4-4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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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长沙是湖南省省会,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统筹做好长沙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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