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十三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府[2014]108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4-21
实施时间: 2014-4-2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28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十一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4]1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
  (一)市财政2014年度安排4000万元,对季度产值同比增长8%及以上,且单位产值耗电量同比下降的重点制造业企业,按用电增量每千瓦时给予0.1元的奖励;对其他符合产业政策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13年已缴税金达160万元以上,2014年季度用电量在150万千瓦时以上,且单位产值耗电量同比下降的,根据企业季度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