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4]85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4-26
实施时间: 2014-4-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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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我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4]14号)要求,现就低价药品清单及有关价格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对现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日均费用较低的药品(低价药品),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
  二、确定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我委综合考虑药品生产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日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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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