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中国建材报》社等19家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4]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
发文时间: 2014-4-25
实施时间: 2014-4-25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5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党委宣传部: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的规定,《中国建材报》社等19家中央所属文化企业已被认定为转制文化企业,现将名单发给你们。名单所列转制文化企业按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