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4-1-24
实施时间: 2014-1-2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24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各地州市中心支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现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金〔2013〕8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小额担......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