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3-28
实施时间: 2014-4-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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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集团公司:
  为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推进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适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式、技术手段等新变化,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财政厅新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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