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库[2007]973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7-10-15
实施时间: 2007-10-1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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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各代理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管理,参照《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内蒙古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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