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综[2007]66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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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切实加强海域使用金的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的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07]10号)的有关政策,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海域使用金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可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征收。
  二、海域使用金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分成比例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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