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调整农村信用社营业税及附加入库级次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预[2009]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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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局,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调整农村信用社营业税及附加入库级次的通知》(冀财预[2007]4号)规定的我省扶持农村信用社体制优惠政策已经到期,根据省政府要求,暂不延长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现将涉及2009年及以后年度我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税及附加入库级次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1月1日起,对于设区市(含区,不包括县和县级市)征收的农村信用社营业税,继续执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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