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后涉及非税收入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预[2009]138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414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通知》(冀政[2009]51号)要求,切实保障新体制顺畅运行,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后,涉及非税收入归属调整问题明确如下:
  一、非税收入调整的基本原则
  1、中央和省在直管县的非税收入划分范围和比例原则上不变,只对设区市分享直管县非税收入情况进行清理和调整。
  2、对业务管理主要在县级、设区市负责行业管理的非税收入,原则上应下放到县。
  3、对设区市承担部分工作职能按比例分享的收入,原则......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