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库[2011]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3-18
实施时间: 2011-3-1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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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
  为加强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资金支付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8]28号)制定了《河北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
  二○一一年三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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