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网上办税服务厅涉税事项办理服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发[2014]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4-30
实施时间: 2014-5-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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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为加强网上办税服务厅管理,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提高办税效率,进一步畅通税企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局将于2014年5月1日起启用网上办税服务厅涉税事项办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可通过上海税务网站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无偿使用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服务。
  二、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使用身份认证证书(CA证书)或法人一证通证书进行电子签名,使用不在有效期内的上述证书进行的电子签名不具备法律效力。如需更新CA证书,请到数据证书颁发机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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